自然资源部印发新版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大纲
2019-02-20
  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好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近日,自然资源部修订完成并印发《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9版)》(简称《技术大纲》),对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目标、思路与原则、主要内容、重点任务、技术路线等作出明确。
  2019版《技术大纲》的发布,旨在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基础上,依托城市云支撑环境,实现向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的提升,开发智慧专题应用系统,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的全面应用积累经验。同时,凝练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应用服务模式和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为推动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向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的升级转型奠定基础。
  为保障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有序开展和长效运行,《技术大纲》明确,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内容涵盖统一时空基准、丰富时空大数据、构建云平台、搭建云支撑环境、开展智慧应用等五部分,并遵循开放性、继承性、安全性、智能化与重点性五大建设原则。
  在示范应用上,《技术大纲》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依托时空大数据平台,在智能感知、自动解译、无线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选择自然资源管理、警用平台、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市场监管、旅游服务等重点领域,海绵城市、地下管廊、信息惠民等重大工程,以及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民生方面,开展示范应用。
  据了解,自2012年启动以来,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已在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行管理中得到了广泛深入应用。目前,全国已有50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其中7个已建成并完成验收,今年预计增加试点城市8个左右。面向国家智慧城市、大数据发展战略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求以及当前测绘新技术发展要求,基于前期试点工作经验,自然资源部修改完善了2017版技术大纲,并形成2019版《技术大纲》。
  与2017版技术大纲相比,新版《技术大纲》围绕为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提供测绘支撑,重点对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思路、内容、数据与平台分类、应用领域等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是数字中国时空信息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测绘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行的基础支撑。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责,协同推进。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做好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申报,投入技术力量协助做出高质量的设计,抓好全过程监督管理;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城市人民政府支持,把时空大数据平台纳入本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中整体安排。要切实发挥时空大数据平台基础性作用,推进建设成果广泛应用,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确权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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